專利申請流程
1.確定專利名稱:如一種XXXX的發明/實用型專利。
2.提供專利的技術交底書。(委托方提供)
3.對所提供的資料雙方溝通和理解。(雙方面談或電話溝通)
4.簽定委托協議,委托方付合同金額50%。(委托方)
5.專利檢索分析(2個工作日之內)。(我方)
包括:
(1)、檢索專利申請的新穎性,包括:
a、此專利之前無相同主題和技術的專利向國家專利局申請過;
b、此專利申請之前沒有在國內公開出版物或刊物上刊登,包括
官方雜誌、報紙、光盤等;
c、此專利在申請之前沒有為他人所公開。
(2)、檢索專利申請的創造性,包括:
a、與現有技術相比,該專利有突出性的特點;
b、與現有技術相比,該專利有顯著的進步。
6.對所提供的專利資料進行調整溝通。(雙方)
7.資料齊全后,撰寫專利文件(7個工作日)。(我方)
包括:專利請求書、說明書摘要、摘要附圖、權利要求書、說明書和說明書附圖,各一式兩份。
8.撰寫的專利文件送委托方確認。(委托方)
9.委托方支付合同余款50% 。(委托方)
10.向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。
11.專利局審查專利。
12.專利局下達專利受理通知書(自遞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)。
13.送達專利受理通知書。(我方)
14.遞交專利實質審查費(發明專利需交,實用新型專利不需)。(委托方)
15.發明專利公開、實用新型專利公告(自遞交之日起1年半左右)。
16.專利局下達專利証書(自遞交之日起發明3年左右,實用型2年左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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